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50376
一、询比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岳阳市湘阴县、长沙市望城区和宁乡市,主要施工任务为堤身/堤基防渗、护脚、护坡及穿堤建筑物等。
对外交通条件:工程位置临湘江、沩水和资水,资水为三级航道,湘江为二级航道。垸内有石长铁路、长常高速公路、102省道及308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穿过,垸内乡村公路纵横交错。对外交通条件良好。
2、询比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质量要求 |
备注 |
塑性混凝土 |
/ |
m3 |
20000 |
抗压强度R28:2.0MPa≤R28≤5.0Mpa;弹模值500MPa~2000Mpa,有较好的变形适应性,渗透系数K≤1×10-6cm/s;允许渗透比降[J]不小于6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00 |
GB/T 14902-2012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2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200 |
GB/T 14902-2012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500 |
说明:(1)以上询比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5年08月至2025年12月,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根据施工图纸,桩号如下:
序号 |
所在地级市 |
桩号 |
桩号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六合围村大堤组沿河堤至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独家庄 |
(1)符合《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T 352-2020)、《水工塑性混凝土试验规程》(DL/T 5303-2013)、《水工塑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 5786-2019)规范中相关规定。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新的质量要求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每批次塑性混凝土进场应提供该批次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位、出厂时间、设计配合比等资料。塑性混凝土拌合物应符合以下规定:塑性混疑土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2100kg/m3,入孔(槽)坍落度应为180~220mm,扩散度应为340~400mm,坍落度保持150mm 以上的时间应不小于1h:初凝时间应不小于6h,终凝时间不宜大于24h。配合比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
材料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含量 |
备注 |
1 |
水泥 |
P.O42.5 |
kg/m3 |
113 |
买方提供 |
2 |
膨润土 |
低黏 |
kg/m3 |
75 |
买方提供 |
3 |
粉煤灰 |
二级粉煤灰 |
kg/m3 |
63 |
|
4 |
外加剂 |
高性能减水剂 |
kg/m3 |
3 |
|
5 |
砂 |
中砂 机制砂 |
kg/m3 |
901 |
|
6 |
石 |
5-20mm 碎石 |
kg/m3 |
799 |
|
7 |
水 |
/ |
kg/m3 |
250 |
买方定期对所提供的水泥和膨润土材料进行材料核销,卖方应无条件配合,确保原材料使用量和损耗量在可控范围内(水泥损耗率1.5%,膨润土损耗率1%)
(3)塑性混凝土原材料应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表1 水泥质量要求表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
凝结时间 |
初凝 |
(min) |
≥45 |
终凝 |
≥600 |
||
比表面积 |
m2/Kg |
≥300 |
|
安定性 |
/ |
合格 |
|
抗折强度 |
3d |
MPa |
≥3.5 |
28d |
≥6.5 |
||
抗压强度 |
3d |
MPa |
≥17 |
28d |
≥42.5 |
||
烧失量 |
% |
≤5.0 |
|
三氧化硫 |
% |
≤3.5 |
|
氯离子含量 |
% |
≤0.06 |
|
氧化镁 |
% |
5.0 |
表2 膨润土质量要求表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黏度(600r/min) |
(MPa*s) |
≥12.00 |
动塑比 |
[Pa/(MPa*s)] |
≤3.00 |
滤失量 |
cm3 |
≤20.00 |
75μm筛余 |
% |
≤4.00 |
水分含量 |
% |
≤13.00 |
表3 粉煤灰质量要求表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细度 |
% |
≤30.00 |
需水量比 |
% |
≤105.00 |
含水量 |
% |
≤1.00 |
强度活性指数 |
% |
≥70.00 |
密度 |
g/cm3 |
≤2.60 |
烧失量 |
% |
≤8.00 |
三氧化硫 |
% |
≤3.50 |
游离氧化钙 |
% |
≤1.00 |
表4 石料质量要求表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表观密度 |
Kg/m3 |
≥2550.00 |
压碎指标/压碎值指标 |
% |
≤20.00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
≤25.00 |
超径颗粒含量 |
% |
≤5.00 |
逊径颗粒含量 |
% |
≤10.00 |
吸水率 |
% |
≤2.50 |
含泥量 |
% |
≤1.00 |
坚固性 |
% |
≤12.00 |
软弱颗粒含量 |
% |
≤10.00 |
泥块含量 |
/ |
不允许 |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
% |
≤0.50 |
有机质含量 |
/ |
浅于标准色 |
表5 砂料质量要求表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
颗粒级配 |
细度模数 |
/ |
宜2.4~2.8 |
表观密度 |
Kg/m3 |
≥2500.00 |
|
石粉量 |
% |
宜6.0~18.0 |
|
坚固性 |
% |
≤10.00 |
|
泥块含量 |
/ |
不允许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
≤1.00 |
|
云母含量 |
% |
≤2.00 |
|
有机质含量 |
/ |
不允许 |
表6 外加剂质量要求表(高性能减水剂)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
减水率 |
% |
≥14.00 |
|
凝结时间差 |
初凝 |
min |
>90.00 |
泌水率比 |
% |
≤100.00 |
|
含气量 |
% |
≤4.50 |
|
抗压强度比 |
7d |
% |
≥125.00 |
28d |
% |
≥120.00 |
|
收缩率比 |
% |
≤135.00 |
|
PH值 |
/ |
应在生产厂控制值内 |
|
密度 |
g/cm3 |
生产厂密度控制值D>1.1时,应控制在D±0.03 生产厂密度控制值D≤1.1时,应控制在D±0.02 |
|
含固量 |
% |
生产厂含固量控制值S>25%时,应控制在0.95S~1.05S 生产厂含固量控制值S≤25%时,应控制在0.90S~1.10S |
|
硫酸钠含量 |
%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
氯离子含量 |
%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
总碱量 |
%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6.2、商品混凝土:
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2009)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等规范要求及该产品的行业要求。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新的质量要求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1)混凝土中使用水泥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要求。
(2)混凝土中使用粉煤灰必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要求。
(3)混凝土中使用外加剂严禁采用新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50119-2013)要求,其中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必须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要求。
6.2、每批次材料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商品混凝土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要求。若因卖方材料抽检质量不合格原因影响买方项目施工进度等所带来的损失,均由卖方项目承担。
7、计量方式:按搅拌站出机口方量计算混凝土供应数量,为确保供货数量的准确,买方以过磅抽检的方式对卖方供货数量的准确性进行复核,买方每批次过磅车数中出现1车或以上车数少于出机口理论送货量的,结算时该批混凝土按过磅最少的车次供货量计量,同时卖方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混凝土方量按照经买方审核后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询比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材料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1个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1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询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贺先生/谭先生
电 话:0731-82883326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17347318589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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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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