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血液中心检验耗材及质控血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Q2025-010111324ZF(W)-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2866
3、项目名称:检验耗材及质控血清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2.55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44.6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检验耗材及质控血清1批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订货通知15天内分批次供货;质保期:2年(包1试剂需在-15℃以下稳定保存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所需货物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投标人经营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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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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