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50375
一、询比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青岛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三标段项目所需砂,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工程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三标段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青银高速以南到胶济城铁以北。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采购物资为中粗砂与风化砂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风化砂 |
细度模数3.1-3.7 |
t |
29000 |
|
2 |
中粗砂 |
细度模数2.3-3.7 |
t |
21500 |
|
合 计 |
t |
50500 |
说明:(1)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报价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验收:货物数量按吨数计算,货到现场后安排专人进行过磅验收,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4、交货时间: 22025年8月至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三标段项目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或要求:
(1)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规定的要求;
(2)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19001-2016、GB/T24001-2016、GB/T28001-2016、GB/T50430-2017等管理体系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标准为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3)以上质量要求各项规定不相一致时,按最高标准执行,当相关标准更新时,按更新后的标准执行。
(4)必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采矿许可证,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否则代理商报价资格作否决处理。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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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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