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QXZB[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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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嘉桂广告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北路63号一层1#店面 | 175,000.00元 | 福建省仓山监狱广告图文制作服务(总价):17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仓山监狱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服务类(福州市嘉桂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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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 福建省仓山监狱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 福建省仓山监狱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 按要求提供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 服务期1年 | 年 | 按要求提供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 17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翁艺炜 |
评审专家: | 欧其勇 、 林锦闽 、 黄克钦 、 唐庆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预算金额50万元,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5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2.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求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账号:4234 6523 60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仓山监狱广告图文制作服务: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福州秋图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福州序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和商务要求,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6.2条款中的“情形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审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即500000元)。根据中标供应商福州市嘉桂广告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5000元折算成下浮率为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