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C3-04402-YZGF-0923 项目名称:2025年省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5.6 最高限价(万元):15.6 采购需求:1.聘请律师事务所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相关事项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核及法律咨询服务。2.依法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垫付,且交警部门已出具事故认定书并明确责任主体的15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案件开展追偿诉讼。3.依法委托律师事务所,就本批次法院已判决的案件,开展申请强制执行及后续相关法律事务的代理工作。★注: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内容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并完成所有案件全部结案手续之日止,且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批次追偿案件立案手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供应商若为分所,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承诺由总所承担民事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磋商,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参与本项目磋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7-22 06:00至2025-07-2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