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德校区新建9#-12#学生公寓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GSF(ZB)-202511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德校区新建9#-12#学生公寓项目设计服务(以下称“本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德校区新建9#-12#学生公寓项目设计服务。
2.2招标规模:新建学生公寓4栋、开闭所1栋,建筑面积为44434.30平方米,购置相关工程设备342台(套),周边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初步设计、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工师大路8号,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德校区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号文件。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管理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其他专业负责人3人(分别为结构、水暖、电气专业),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管理团队全部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
3.3近年(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
注: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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