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40
二、项目名称:离子色谱仪(IC)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华昌路132号B1-1办公楼8楼A区 | 1,450,000.00元 | 98.5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离子色谱仪(IC)):
货物类(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色谱仪 | 离子色谱仪(IC) | 离子色谱仪(IC) | Metrohm万通 | 940 | 1 | 套 | 1,450,000.0000 | 1,4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杨毅梅 |
评审专家: | 洪福旺 、 黄崇武 、 曹绍炼 、 叶定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离子色谱仪(IC):1.795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