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滨海新区韧性安全专项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FYZC-2025-07-1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滨海新区韧性安全专项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FYZC-2025-07-1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5-07-11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韧性安全专项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240.06万元
最高限价:240.0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符合深度要求的完整成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3.0%的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1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4.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
上一篇 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