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2025-076
项目名称:昌吉农高区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事务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50000
最高限价(元):3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农高区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事务聘请法律服务团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①债权债务梳理:全面梳理指定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对商户的租金欠款、工程欠款、社会欠款、金融机构的借贷等,制定债权债务明细清单,清单中应载明债权债务主体、金额、期限、担保情况等要素;②帮助指定企业开展债权清收工作,辅导或帮助指定企业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谈判、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手段,最大限度协助开展债权清收工作;③对债务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协助指定企业制定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协调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债务化解、延期还款等协议,降低因债务问题引发法律纠纷的风险,合法合规配合处理涉众信访问题。④针对指定企业所涉债务,帮助指定企业阐述观点、答复债权人提问,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债务清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⑤制定资产核查方案,对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如建筑物、土地等)、股权、流动资产(如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如商标、商业秘密等)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资产权属、数量、价值等情况,收集相关产权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对指定企业关联企业的固定资产(如建筑物、土地等)、股权、流动资产(如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如商标、商业秘密等)进行全面摸排、核实、了解。根据核查情况形成资产核查报告;⑥对资产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进行法律调查和分析,提供解决方案,协助办理资产确权、产权证等手续;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核查企业及关联单位的资金流向,对可能存在的资产流失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⑦配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开展工作,对涉及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准则要求,为资产处置、交易等提供法律支持。⑧对指定企业管理规则、促销活动方案、招商政策等进行合规审查,确保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协助识别、评估潜在法律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与应急预案。⑨对指定企业现有股权结构进行法律审查,分析股权比例、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限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估股权调整的可行性和潜在法律风险。⑩对指定企业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划分、议事规则等方面,找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治理要求,帮助指定企业制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方案,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优化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如规范董事会选举流程、完善监事会监督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应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服务事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投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满10年,具有**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拟选派服务团队配备不少于15名执业律师(其中应不少于三名律师仲裁员),3名资深律师(执业年限5年以上)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日常指定办公地点现场办公律师不少于8名、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少于2名,能够根据指定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的需求,合理配备专业律师及助理团队,确保服务的及时性与专业性。
3.3近三年来承接过市场、商业综合体或企业清算的法律服务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为准)。
3.4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律所拥有相对稳定、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企业需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的承诺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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