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型钢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GS-2025MM-JZKJ014
1.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型钢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100%自有资金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略
招标范围:主要为型钢、零星钢管共计29个品种,365.732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 辽宁锦州(买方指定地点) ;
交货期:分批发货,中标人收到在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完成交货。紧急情况下保证3日内送达。投标人自行提供最短交货期,格式为:收到中标通知书XX日历日。
技术要求: 产品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机构)的贸易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以来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度,如2024年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财务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 法律纠纷情况:如有诉讼,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因未履行合同、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相关机构判定纠纷的责任归属于投标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无诉讼的,须提供无诉讼承诺声明函。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经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异常,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现场进行查询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相关的情况的声明。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其他: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交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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