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山西段XXZQ-4标项目工程重点自购物资工程自购防护栅栏、异形模板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XXGT-2025-07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山西段XZQ-4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山西段XXZQ-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防护栅栏、异形模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山西段站前工程XZQ-4标段,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定襄县,起讫里程DⅡK221+917.82跨五台县外环特大桥小里程路桥分界)~DⅡK254+072.81(定襄北站与五台山机场特大桥路桥分界),正线长度32.155km(含短链432.89m)。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防护栅栏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应在20万平米以上。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至少一份)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有效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出具至少两份的同类投标物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类似于)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异性模板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应在5万平米以上。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至少一份)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有效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出具至少两份的同类投标物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类似于)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份)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一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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