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晋开集团二分公司27万吨/年稀硝装置C套氧化炉后工艺气中贵金属回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34-ZB-250529444、SXMTZB2502F-644(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晋开集团二分公司27万吨/年稀硝装置C套氧化炉后工艺气中贵金属回收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334-ZB-250529444、SXMTZB2502F-644(G)),已由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共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1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招标人为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该装置采用铂、铑、钯三元网,质量比例:铂60-65%、钯30-36%,其余为铑组分。该装置自2013年5月运行至今未清洗。于2023年8月更换一台氧化氮分离器。安装位置工艺参数设计温度:270—290℃、设计压力:0.35-0.38MPa、设计流量:150000Nm3 /h、管径:Φ1300mm。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通过更换过滤材料,按周期(以氧化炉铂网运行为一周期,约为180天)回收提纯过滤材料中的贵金属。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完成期限:以8个周期为合作时限(每个周期180天)。
2.5 服务质量标准:所涉及质量标准指铂(GB/T1419)、钯(GB/T1420)、铑(GB/T1421)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晋开集团二分公司27万吨/年稀硝装置C套氧化炉后工艺气中贵金属回收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年内承担过1项本项目业绩且连续运行3个及以上周期(一个合同或连续均认可),投标单位需提供使用单位的使用效果说明。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使用单位的使用效果说明(要求盖单位公章);
③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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