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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文传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BZC2025106

项目名称:文传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文传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实训室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3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文传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文传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可查询。
(9)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9栋22层2203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9栋22层2203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获取文件资料,在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期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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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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