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献县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5ZB-TZPG-2025-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献县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献县东武庄项目),项目业主为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献县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献县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可用地面积 29093.4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3904.06平方米,均为回迁安置用房。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186.9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717.09平方米,具体实施如下:主体工程:项目主要包含5栋18 层住宅楼(404 户),地下车库(含人防)及5 栋沿街配套用房。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主体及配套工程。室外给排水、暖通、消防设施、智能化系统、道路、电、绿化等,给排水、暖接至市政接入口:给排水至市政接入口工程,楼内电力系统应接至变电柜等涉及到本项目入住前的一切工程和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砼年均产量达到20万方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23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