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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与旗山校区到福清校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JK[CS]2025001

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与旗山校区到福清校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采购包1(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4,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1(项)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410,000.00 交通运输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采购包2(旗山校区到福清校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通勤班车租赁服务 1(项)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到福清校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10,000.00 交通运输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包2:

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25 至 2025-08-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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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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