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财政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评估、拍卖、清查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2025-24 | |||||||||||||||||||||
2、项目名称:固始县财政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评估、拍卖、清查第三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次采购共分为3个包,采购内容为固始县财政局本级采购固始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评估、拍卖、清查第三方服务; 5.2采购数量:1包:资产评估3家;2包:拍卖3家;3包:清查3家;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固始县; 5.5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5.6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一包: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师正式职业会员证书; 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包:供应商须具有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会计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4.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