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YS2025-ZFCG-013
项目名称:古塔镇王岗畔村山洞光影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90,49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古塔镇王岗畔村山洞光影亮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49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0,49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建筑用灯具 | 灯具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0,49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古塔镇王岗畔村山洞光影亮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高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谈判文件中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古塔镇王岗畔村山洞光影亮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6)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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