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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上海市、杭州市、绍兴市所属单位或项目(格构柱、H型钢、预埋钢板)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上海市、杭州市、绍兴市所属单位或项目(格构柱、H型钢、预埋钢板)框架协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110-JC-2025-60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为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公司所属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保障,遵循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对公司承建和拟建的上海市、杭州、绍兴所属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所需格构柱、H型钢、预埋钢板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公司概况采购范围

1.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系中铁十一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施工项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分布在辽宁、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湖北、江苏、浙江、四川、广东、广西、海南等地。

1.2采购内容:

1.2.1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4采购范围: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杭州市、绍兴市区域所属单位或项目,通过“二次竞价”选定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各供应商入围报价作为实际采购“二次竞价”报价上限,结算按实际供应数量。

1.5采购单位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前,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评市委员会推荐的框架协议入围候选人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生产厂家需予以配合和协助。被推荐并通过考察的入围候选人,采购单位确定其为入围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物资生产、加工的独立生产厂家,且必须具有供应能力。

2.2生产能力: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须具备设计、制作、服务各类建筑工程各类型钢材加工能力,具有制造格构柱、H型钢及预埋钢板车间、行业必备制造设备,符合环保要求许可资质。提供格构柱、H型钢及预埋钢板产能配套的可切制厚度14mm及以上激光板材切制机可剪厚度14mm及以上剪板机等生产设备证明文件至少各1份。

2.3财务能力:报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3%或13%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2.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格)出具的投标物资、投标物资原材料或其它型材焊接加工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

2.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铁路、公路、市政、地铁等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时)至少3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对应合同的发票需同时提供。

2.6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7服务保障能力:具备从接收订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作运输到位的能力。具有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能力。能满足同时服务区域2个及以上项目保障能力。

2.8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授权函或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4)其他:GZJ01包件响应人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5.9其他材料”部分需提供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材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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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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