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安局农村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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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延津招标采购-2025-43 | |||||||||||||||
2、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农村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8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8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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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延津县公安局12个乡镇机房的设备、前端2511路监控设备(含前端设备电费)、县局中心机房设备故障的排除修复、软件平台维护、提供驻场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巡检服务、维修备品备件服务及应急措施服务等内容,以及54套微卡监控设备的电费,保障维护期内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服务期限2年。(详细内容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后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2)合同履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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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