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警示教育中心货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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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新采招标-2025-17 | |||||||||||
2、项目名称:新蔡县警示教育中心货物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210,352.00元 | |||||||||||
最高限价:221035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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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新蔡县警示教育中心货物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货物采购、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安装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情内容见清单。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安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连续三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限内,提供相关信用信息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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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