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ZB2025-480CG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州市水务局维修、补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B-20250715-000098-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政策性加分” | 政策性加分(5分)(1)节能环保产品(2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数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2)少数民族加分(3分):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 | 删除“政策性加分(5分)(1)节能环保产品(2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数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2)少数民族加分(3分):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 |
2 | 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6日09:30(北京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二节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及各项评标因素分值” | 3.评分细则及各项评标因素分值如下:(总分105分) | 3.评分细则及各项评标因素分值如下:(总分10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文件,现废止《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故招标文件中涉及废止文件中的内容做了修正。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系统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并生成响应文件,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