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主要物资(建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DWZ-2025-218
1.招标条件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絡线隧道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依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全集团重点区域工程项目需用的主要物资由物资分公司在集团交易中心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对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絡线隧道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黄石分部、随州分部所需主要物资(建材)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方。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组织单位,负责本次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絡线隧道工程施工一标1标段范围内29处隧道(干线24处隧道,枣宣线5处隧道),位于湖北随州市、安徽巢湖市、芜湖市、湖北黄石大冶、阳新县;安徽池州、安徽马鞍山;浙江湖州安吉县、杭州市余杭区,涉及3省8市9县,18个乡镇、35个自然村。隧道总长39.3km。湖北、安徽段的断面尺寸:3.0m×3.0m,浙江段的断面尺寸:3.2m×3.2m。中标不含税金额8.37亿元,合同总工期23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建材(JC-01、02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财务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且需对投标产品的质量出具书面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所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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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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