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局固安航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02-HTJD-WC-2025-02
1.招标条件
1.1新建【在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固安航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固安航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全称),已由 固发改投资【2022】157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河北·固安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市政道路材料 (招标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航天产业基地项目
本项目位于廊坊市固安县,项目厂区建设工程部分总占地面积 23333.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2031.5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45369.8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6661.76 平方米;本厂区建设工程单体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1#车库出入口、2#车库出入口、门卫、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道路工程涉及三条道路:滨河大道、硅谷道、经八路,均为在已有道路基础上顺接至本项目厂区的管网建设及路面破除恢复。此次项目建设涉及道路、照明、交通、给排水、电力排管等各专项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取得相关授权代理证明),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生产能力:参加投标供应商要求满足甲方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无审计报告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及说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1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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