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实验大楼、综合实验楼电气系统改造及防火门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实验大楼、综合实验楼电气系统改造及防火门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采购项目谈判文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实验大楼、综合实验楼电气系统改造及防火门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实验大楼、综合实验楼电气系统改造及防火门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6238975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23897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无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实验大楼、综合实验楼电气系统改造及防火门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二、项目预算及服务周期
2.1项目预算:7.00万元
2.2服务周期: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12月8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为准。
三、技术需求(需要逐条响应)
3.1采购标的: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实验大楼、综合实验楼电气系统改造及防火门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采购项目1项。
3.2监理单位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
3.2.1资质条件: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3.2.2财务要求: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3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资源要求
3.3.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申请人针对本工程核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2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
3.4工程监理采购需求
3.4.1现场条件和周边环境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及其他说明: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
3.4.2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期限
(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
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其他内容: 监督管理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文件、法规、规范、 标准及管理程序施工,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工程各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理,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和施工合同争议,管理监理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监理工作。
(2) 相关服务范围
本工程相关服务工作内容: 依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01-41-200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及北京市有关工程监理的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应由监理人完成的全部工作和义务以及采购人在合同中明确的其他工作内容,按照“统一管理、分项开展”原则,负责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3.5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合格
3.6规范、规程、标准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有关监理及相关服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01-41-200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3.7监理与相关服务要求
3.7.1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的其他要求:(1)审核施工图纸并提供图纸修改意见,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2)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督促其实施。(3)审核并签认采购人、承包人选定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控制。(4)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及时检查认定,材料、设备使用前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设备。(5)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6)监督检查承包人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加强旁站,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工程覆盖之前,命令、监督或执行材料检验,对违反设计文件、规范、规程的承包人,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如有必要,命令揭开已完工的工程或撤出和更换不适当的材料或工程。向违规的承包人签发监理通知后,应监督其整改措施,至整改完毕。(7)签认隐蔽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工序的质量验收,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8)督促承包人及时进行施工试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9)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办法,向采购人提供专项报告并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10)由采购人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人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项目,应经监理单位认可,并报采购人批准,并要求承包人提供产品鉴定证明、 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单位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1)组织施工过程中各项专业分项工程的样板引路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并组织样板验收工作,提出验收报告。(12)检查和参加任何将要覆盖工程的测试或在其上放置永久性工程以前进行考察或检查和参加已完工工程的测试。
3.7.2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要求:(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组织,并编制安全管理制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采购人。(2)严格按照施工单位提交并经批准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要求逐一落实。(3)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文物安全法规要求实施,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理,并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符合要求予以签认。(4)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通告承包人,并督促整改方案的实施。(5) 做好安全工作的交接班制度。(6)按文物建筑安防、消防工作要求,认真检查工地的安防、消防设施,检查施工单位的安防、消防安全组织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7)在有关工程安全和维护方面,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3.7.3工程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的其他要求:(1)制定本工程总控制进度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2)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月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3)审核采购人、承包人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检查提出补救措施。(4)及时分析进度障碍,调整总控制进度计划,审查并提出补救措施。(5)系统检查工程的进度,命令组成合同部分的某些工程的开工。(6)负责执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中规定的测量及试验,并不能因此延误工程的进度。
3.7.4造价管理
造价管理的其他要求:(1)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意见,具体执行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2)根据经审批的总体进度计划,计算采购人的用款计划,并实行动态投资控制。(3)审查核实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洽商签证、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及各种签证并在 5 日内将签订意见和费用报采购人确认。(4)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价差和处理办法,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5)审核施工方申报的结算书并向采购人报告。(6)经采购人批准后,发出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进行评估,对未定价格的工程按施工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确定供采购人参考的费率和价格,所有变更及相应评估应报采购人审批。(7)审查并签发向承包人的付款证书,证明工程完工或工程部分完工。
3.7.5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其他要求:(1)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和组织各承包人及主要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并书面作出方案比较和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推荐报告,协助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以及与此有关的各项补充协议。(2)负责审查承包人资质,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并将审核意见报送采购人。(3)每周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4)根据各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进度情况,负责每月审核工程付款计划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5)负责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提供处理意见,并协助采购人处理合同纠纷。(6)在解决与承包人的纠纷时协助采购人,解释和修正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中含糊不清或有分歧的条款。(7)做好工地会议记录的信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等。(8)做好施工中监理日志、周报、月报、工作总计额报告等信息反馈。(9)监理及相关服务应实施信息化管理。监理人应建立完善监理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监理资料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完整、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归档、保存监理资料。整个施工监理过程中应详尽收集整理,具体到各个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 分类、归档,最终形成完整的工程监理档案,向采购人提供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有关监理档案资料。(10)对监理人信息管理要求包括为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管理、承包人报审报验的施工资料的管理和自身形成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相关资料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归档的资料,其载体形式应符合《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移交给采购人档案室的资料,按国家图书馆档案管理相关办法执行。(11)检查承包人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督促承包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达到北京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3.7.6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其他管理
本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其他管理要求:(1)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纪要和其他相关资料,组织监理人员对变更工程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提出意见。(2)凡发生工程变更与洽商,变更程序按监理规范进行处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时,按照规范配合履行审核与签字程序。(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所有索赔,监督工程变更令的实施,估算承包人报酬要求,并证明其要求的合理性。在处理和工程有关的所有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支持和协助采购人。(4)对于仲裁、询问和诉讼有关的事件和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协助采购人,并提出意见。如果采购人有要求,监理单位必须为处理和工程执行有关的任何事件出席法庭、参加仲裁和回答询问,提出支持证据和协助采购人。
3.8供应商应为最新版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监理定点入围企业(含补充征集)。
四、监理单位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的企业法人;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1-3年的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6具有合法有效工商执照;
4.7监理单位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8本项目不接受监理单位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
五、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5.1响应文件包括: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份;2)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3)报价表1份;4)技术需求偏离表1份;5)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1份;6)监理单位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无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结果1份;7)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1份;8)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复印件1份;9)提供监理单位针对本工程核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1份;10)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11)供应商为最新版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监理定点入围企业(含补充征集)证明材料1份;12)监理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文件格式见第十一条,如无要求格式可自拟。报价须按包对整包进行报价。
5.2响应文件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5.3报价表由供应商自行填写报价表格,需包含总计金额等内容详见11.3,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5.4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5供应商需提交三份响应文件,一正两副。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供应商可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直接送至采购人,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响应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响应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5年 07月 31日 15:00至2025年08 月 05日 15: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1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主楼447房间https://www.ccgp.gov.cn/cggg/zygg/xjgg/
7.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下载
7.3获取文件文件售价:
0.0元
八、响应文件递交,审查资质,开、评标等相关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07月 31日 15:00至2025年08 月 05日 15: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主楼447房间或直接带至开标地点。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25年08 月 05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综合楼二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08 月 05日 15:00
邮编:100088
联系人:时老师 电话:010-62389752
九、评审原则
根据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原则,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两轮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谈判现场报价为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中最低价的供应商为中标商。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国家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及本所采购相关管理制度
十一、响应文件格式
11.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报价。授权代表在报价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成交后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供应商代表姓名: 签字: 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全称(公章):
11.2 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3报价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计金额:
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联系人签字:
联系方式:
邮编:
11.4 技术需求偏离表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11.5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们(供应商名称)承诺,未有与我公司存在关联性的其他公司共同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品目号)的谈判采购事宜。若违反此承诺,我们(供应商名称)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供应商代表姓名: 签字: 职务:
日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11.6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2025年7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12月8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原则,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两轮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谈判现场报价为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中最低价的供应商为中标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的企业法人;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1-3年的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4.6具有合法有效工商执照;4.7监理单位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4.8本项目不接受监理单位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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