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5-0056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接入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为提升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各区县法院网络可用性,保障其接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网络线路的稳定性与安全性,确保审判、执行、远程提讯等核心业务连续运行,同时应对常态化实战攻防的网络态势,需全面提升中院及各区县接入线路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为此,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采购网络安全接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