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风险合作压裂技术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60105FS072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辽河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度风险合作压裂技术服务框架招标,主要目的是为引进先进压裂技术进一步提升措施效果,服务内容包括压裂工程设计、入井材料及现场技术指导,涉及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
2.1.2资金来源:成本
2.1.3项目实施单位:辽河油田分公司各建设单位(不含庆阳)
2.1.4项目采购估算额:1927万元(不含税)
2.1.5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2.1.6工作量任务分配前,中标人需提供风险井单井初步压裂方案设计,由实施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会审,以打分的方式确定一个方案最优的中标人承担该井次风险合作压裂技术服务,油田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最优中标人的压裂方案设计进行终审,方案通过后对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信息和工作量进行公示,公示后方可组织现场实施。油田公司组织压裂设计方案终审时未通过,该项目中止。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2025-2026年暂估风险合作压裂技术服务工作量50井次,包含辽河油区(不含庆阳)等业务,具体实施井次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预计招标金额1927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1)编制压裂工程设计;(2)入井材料实验评价筛选;(3)提供压裂所需入井材料、工具、及配液设备(不包含射孔、压裂配合作业、压裂蓄水罐、压裂车组、连续油管作业),所有材料需满足压裂施工要求;(4)提供压裂现场指导、配液等技术服务。
2.2.2标包划分:无
2.2.3不允许分包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宁盘锦、锦州、沈阳;内蒙古通辽、赤峰。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本项目适用以下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如标准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SY/T 6524-2017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2)SY/T 5225-2019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3)SY/T 5727-2020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4)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5)Q/SY 01031-2019 压裂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及验收规范
(6)SY/T 5289-2016 油、气、水井压裂设计与施工及效果评估方法
(7)SY/T 6690-2016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8)SY/T 7627-2021 水基压裂液技术要求
(9)SY/T 5107-2016 水基压裂液性能评价方法
(10)SY/T 5108-2014水力压裂和砾石充填作业用支撑剂性能测试方法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辽河油田公司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压裂工程设计
根据地质设计要求编制压裂工程设计,精细评价储层、优选压裂液体系、优化施工参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预算、产能预测,方案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方案会审。
(2)压裂入井材料
投标人应具备评价压裂入井材料的能力,有自建的压裂酸化实验室或与具有实验能力的实验室合作,具有现场配液后检验能力。投标人需负责提供压裂所需入井材料(包括压裂液、支撑剂等)及材料的仓储、配送、现场配液、现场检验材料性能、现场加注技术服务等,各类入井材料要满足工程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属于中石油集团一级物资的材料必须在中石油集团一级物资中标商中采购。使用的化学剂产品符合《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要求。(详见附件4)
(3)施工要求
投标人派技术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压裂施工方开展压裂施工,按照招标人压裂井施工进度要求,负责将压裂材料配送至施工现场,配液完成后压裂材料包装物由投标人进行回收、处置,不得对现场环境造成污染。剩余压裂材料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储存。投标人需在压裂现场施工时,提供配液服务人员,组织完成现场配液与检测化验工作。投标人需根据压裂井的配液规模,提供满足现场配液所需的配液设备。
(4)资料录取
单井完工后投标人需提供压裂技术服务总结、压裂后评价报告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3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石油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技术负责人要求:石油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主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相关职称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和高等院校,可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5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日成功实施过与直井或水平井压裂工程方案设计、配液等相关技术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
3.6信誉要求: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6.2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http://bid.energyahead.cnpc/)
3.6.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6.4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且未被授权使用的,其投标(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3.6.5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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