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B-0432507-140
项目名称:药学院本科基础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
数量
单位
核心产品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配电脑)
否
2
台
否
2
高速冷冻离心机
1
台
否
3
旋光仪
1
台
否
4
一体超声波破碎仪
1
台
否
5
熔点仪
1
台
否
6
细胞培养箱
2
台
是
7
生物安全柜
1
台
否
8
旋转蒸发仪(含5套替换真空密封圈)
1
套
否
9
酶标仪
1
台
是
合计:41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以磋商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4供应商所投设备如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5供应商所投设备如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4日 至 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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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