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395
项目编号: NXZRY-2025-018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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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新招标) |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1 | 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 100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