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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教育局本级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陵县教育局本级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4 17:17|发布单位: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8-27|项目监管地:江陵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02420250100033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5-02369

3、项目名称:江陵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600(万元)

6、最高限价:460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江陵县中小学校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采购配送规模估算为4600万元/年,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由中标单位先与江陵县教育局签订框架协议书后再分别与各级学校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在合同期满前30 日,采购人对中标人合同期内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人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江陵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的截图)。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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