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CG2025-005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6,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电化教育中心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86,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6,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厨房操作台 | 2025年厨房设备 | 404(台个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786,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七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电化教育中心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 财办采〔2020〕 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宝塔区电化教育中心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缴纳社保证明)。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