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RHHH-G2025-0091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街区层次详细规划编制(六个单元)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及分项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和《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及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街区层次详细规划等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编制1511、1512、1111、1112、1113和2212六个单元街区层次详细规划。具体内容详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并承担规划编制成果批准后3年内的规划动态更新技术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