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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10kv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ZB202508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147号、长发改资【2023】28号、长发改审批字【2023】140号、长发改审批字【2023】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新建工程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10kv新建工程。
2.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长春市中心医院新建1号总配电室1座。主供电源容量为14860KVA,电源引自天普66KV变电站10KV影都甲线出囗环网箱;备用电源容量14860KVA,电源引自净西66KV变电站新建高压柜新建10KV线路(净安线)。
2.3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天泽大路以南,丙二十五路以北,临河街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东区域。
2.4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最高投标限价:670.7485万元。
2.6计划工期: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15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量员1人:须具有岗位证书;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⑤信用评价为不合格(D级)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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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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