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东湖水生态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HZBBC2025-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东湖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由白城市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白洮发改字{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洮北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城市东湖水生态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
2.2建设规模:工程总体设计规模为Q=17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建设兼性塘170公顷。其中包含建设兼性塘分隔带2770米;兼性塘和水生植物塘之间分隔975米;兼性塘导流带3200米;兼性塘内布置人工浮岛800平方米,生态填料1200 立方米。2.建设水生植物塘200公顷。其中包含水生植物塘分隔带2876米;水生植物塘分格2235米;水生植物塘出水溢流带255米;水生植物塘导流带2350米;水生植物塘内布置人工浮岛2000平方米,生态填料3000立方米。3.设置东湖进水水质检测系统及设备用房1套,东湖出水水质检测设备及设备用房1套。4.建设兼性塘进口闸门3套。5.建设水生植物塘出口闸门 1 套。6.地下水水质监测井3座;
2.3招标范围:
①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报批材料组织、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②造价咨询服务范围: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报财政投资评审之前的工程结算审核,对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括:(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③工程监理服务范围:(1)经审查备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及相关服务以及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及相关服务性工作监理。(2)工程竣工验收、保修、移交服务;①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涉及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②组织办理有关该项目的各类保修手续;③组织工程验收资料的移交;
2.4建设地点: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现状东湖内区域位置;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应的承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企业对其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3人,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5)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承担的工作内容投入相应的专业人员。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承揽过类似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初步评审业绩以牵头单位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同时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均需要办理CA锁。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牵头人为监理单位。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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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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