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2025年中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2025年中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费用,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培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2025年中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寻求相关培训服务,计划对210名中级管理人员及后备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工作,以实现通过系统化的学习提升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中层干部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方向识别能力、变革创新能力;
2.2 招标范围:210名中级管理人员及后备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预估金额256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果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违反合同相关内容,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家中标人 ;
2.5项目需求:
2.5.1培训服务:在投标人提供的师资及场地基础上,满足招标人培训、住宿、餐饮服务;培训结束后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向中标人支付款项;
2.5.2服务要求:投标人要确保合作期间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进行授课,拒绝通用模板性课程,主要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国家部委领导、智库专家深化政策解读、知名高校学者强化理论阐释、优秀企业实践专家分享改革创新实践;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到知名企业参访游学,提升培训指导性。培训地点必须全程采取封闭式管理;培训地点须满足每期参训人员的住宿(一人一间),住宿环境应安全、舒适、干净、整洁;培训地点须提供早、中、晚自助餐。
2.5.3其他需求:
2.5.3.1针对因特殊原因进出校区需执行双签字制度;
2.5.3.2培训地点须具备可容纳每期参训人员的教室、研讨室等;
2.5.3.3能够提集中供接送站服务;
2.6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最高投标限价256万元。
2.7付款方式:培训结束后双方对账,招标人按双方确认金额向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招标人须在接到发票后,60天内通过银企直联将全部培训费支付到中标人指定账户。
3.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商业信誉: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2.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必需具备中央企业类似培训项目的经历(提供项目证明文件或合同、协议的首页、签字盖章页)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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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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