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叉车检维修及维护保养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26-FW1238-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叉车检维修及维护保养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叉车检维修及维护保养服务采购。
2.2 服务内容:38台叉车检维修及维护保养服务。
项目预估金额:93万(含税)。
2.3 招标范围:38台叉车检维修及维护保养服务,详细规格型号、役龄见附件。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项控制价(万元/年) |
台数 |
小计 |
工作范围 |
1 |
叉车检维修及维护保养费用(役龄10年以上,即2015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 |
3 |
23 |
69 |
1、定期检查:月度、季度、半年及年度检查。 2、一级保养:每间隔100h(指机械运转小时)一次或每半年至少执行一次(以先到为准)(保养内容详见附件维保规程)。 3、二级保养:每间隔250h一次或每年至少执行一次(以先到为准)(保养内容详见附件维保规程)。 4、维修:包含零星维修(即小修,是对设备单个系统的局部或多个系统的非主要部位进行的日常维修)及突发性故障维修。(指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的故障,必须立即排除,否则影响设备使用而产生的维修,若该维修工作量为小修,则包含在工作量内。若需项修或大修解决,则另行处理。) |
2 |
叉车检维修及维护保养费用(役龄10年以下,即2015年1月1目后投入使用的) |
2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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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动堆垛机检维修及维护保养费用 |
1.5 |
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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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年新投入叉车检维修及维护保养费用 |
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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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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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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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控制价为工作范围内容包工包料,含增值税。以上四项工作范围的单项控制价见附表。)
报价方式:在单价控制价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比例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见附件。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内。若中标人合同期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或不如实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7 管理流程:严格按照《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叉车维保规程》等管理要求开展叉车检维修及维保工作。
2.8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 结算计价规则:各维护项目一年内频次是根据前三年的平均数量和设备台数估算的,中标后实际执行数量以各片区实际工作签认量为准。在合同期内叉车的使用地点可能发生改变,届时将另行通知,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增加费用。
2.10 定标原则: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5家时,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4家时,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前2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再确定是否进行评标。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按照评分细则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2家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第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若推荐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如果有三家中标人,原则上按照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进行份额分配;如果有两家中标人,原则上按照第一名60%、第二名40%进行份额分配,具体工作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在授予合同前,招标人发现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若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对按综合评标分由高到低排序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出同样的审查,最终确定中标人。
2.11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受到集团公司或西南油气田公司HSE红牌处理、被暂停或取消承包商准入资质、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需要在相关承诺函中承诺未违反该条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管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或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资质(二者必须有其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5 人员资格和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为本项目提供1个服务团队,其中维保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及管理人员证(场内车辆N2)证件。团队人员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为保持团队稳定,投标人需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团队人员,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必须保证的最低服务人员数量如下: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人员最低资质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三年须具有至少一次与本次招标项目相似或相同类型设备维护维修的项目管理经历 (附能佐证管理负责项目的合同、订单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名字。) |
可由维保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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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保人员 |
4 |
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及管理人员证(场内车辆N2)证件(在提供电子证件或证件扫描件的同时,需附上全国特种设备公示查询系统结果) |
不可兼任 |
上述每一项人员应出具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出具退休返聘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7.5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以上*3.7.1-*3.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前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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