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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LNG及新能源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框架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528-FW1259-01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LNG及新能源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框架服务招标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

2.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

开展新建及增设LNG加气站、新建及增设充换电站、新建及增设加氢站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包括:加气(氢)站测绘、新建加气(氢)站土方工程量测绘、加气(氢)站地质勘察、油气合建站地质勘察以及符合国家、行业和上级公司、云南销售公司、项目所属地方等相关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内容。同时配合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工作。(具体单个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单项含税采购额小于100万元。招标人根据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数量,按项目分配比例下达岩土工程勘察委托书。)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服务地点:云南销售分公司所属管理范围属地(具体根据项目实际地点确定)。

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达到预估金额为止(以先到为准)。

5.合同签订:本项目为框架招标,待项目确定后,由项目具体负责实施单位,自中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分别与中标单位针对具体项目签订施工合同。

6.服务要求: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7.框架招标预估数量及总金额:工程测绘150座站,预估金额90万元;地质勘察100座站,预估金额约270万元。(含税)

8.具体工作量分配(招标人全部项目数量的占比)的原则如下:第1名40%,第2名33%,第3名27%(若中标人为2名,则对第3名份额进行平均分配)。

以上分配比例仅为原则性分配依据,因具体项目数量不确定,中标人应知晓并接受实际分配的项目数量可能存在差异情况,招标人对实际工作量不作承诺,但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取更大份额。

在框架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参考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投标人自行评估投标风险。

如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提供的勘察成果质量不合格,不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勘察成果的,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招标人有权对其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后续工作量,并将由其承担的工作量(处罚期间)平均分配至其他中标人。

注1:招标人不针对本次招标对具体项目采购规模、份额进行任何承诺,实际应以云南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地市单位在项目实施时实际落实的项目为准。

注2:新能源项目在可分配预估岩土工程勘察费内按分配比例及上述原则执行。

9. 招标控制价:

9.1计价依据:

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及相关费用规定的通知》(中油计划[2022]22号)。

9.2报价要求:投标人在控制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系数应≥2%。投标人填报下浮系数<2%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含6%增值税,含规划、勘察测量及技术研究费用等完成本服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2.1加气(氢)站、新建及增设充换电站测绘:按单项工程测绘(站控制红线周围50米范围1:500地形测绘,含水、电、信息引入点,一、二类民用保护物范围):包干价每站不高于0.6万元;城市坐标系下的测绘:包干价每站不高于0.6万元(不含购买坐标引入点费用);

9.2.2新建加气(氢)站土方工程量测绘,按单项每站土方测绘:包干价每站不高于1.4万元(含初测、复测、竣工复测及工程量计算书和网格图);

9.2.3加气(氢)站地质勘察,按单站工程(新建、整体改造)岩土勘察包干价不高于3.4万元每站;局部改造按单站工程岩土勘察包干价不高于2.6万元每站;

9.2.4油气合建站地质勘察,按单站工程(新建)岩土勘察包干价不高于3.9万元每站。

10.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至少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2.3投标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3.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1项工程勘察服务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影印件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业绩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其实际营业时间进行审计;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⑥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1必须持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影印件。

*6.2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3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近3年主持过至少1项工程勘察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完工交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名称。

*6.4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服务项目担任职务,提供承诺书。

*7.其他要求:

*7.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勘察团队员工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人员配置不少于7名:

需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岩土工程师,地质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以上人员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上述人员清单、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的扫描件;(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9.1承诺未因质量问题未被其他单位或企业停止服务资格、停止付款、列入黑名单、解除合同等处理,如果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与承诺不符,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2.承诺不将岩土工程勘察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招标人发现存在转包和分包行为,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预算价的3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9.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若投标人在中标后参与具体项目的过程中,出现违约、重大质量事故、HSE事故、考核不合格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投标人的框架合同,投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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