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RTC043
项目名称:阜康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35900
最高限价(元):235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阜康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59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中药熏蒸机(半身)、利普刀、连体牙科综合治疗机及相关配件、火龙罐等一批设备(包括配送、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若供应商为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