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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5ZB-SGLJ-179A

项目名称: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儿童用品和儿童玩具):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儿童用品和儿童玩具)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合同包2(学生文具和体育用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学生文具和体育用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合同包3(建筑材料):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筑材料)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合同包4(老幼用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老幼用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合同包5(民用燃料):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5-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民用燃料)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合同包6(塑料制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6-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塑料制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合同包7(厨房用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7-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025年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厨房用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儿童用品和儿童玩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待落实的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学生文具和体育用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待落实的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建筑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待落实的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老幼用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待落实的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民用燃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待落实的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塑料制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待落实的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7(厨房用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待落实的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儿童用品和儿童玩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须带有二维码可验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8、相关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学生文具和体育用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须带有二维码可验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8、相关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建筑材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须带有二维码可验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8、相关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9、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4(老幼用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须带有二维码可验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8、相关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9、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5(民用燃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须带有二维码可验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8、相关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9、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6(塑料制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须带有二维码可验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8、相关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9、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7(厨房用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须带有二维码可验证)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附表(检测项目范围必须全部符合所参与的采购包项目要求);
8、相关声明: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至 2025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3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3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附件中的供应商报名表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xwzzb@126.com;邮件主题: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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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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