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2025年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629-FW1154-01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2025年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理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2025年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理服务。
2.2 项目背景概况:本项目为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2025年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理服务项目,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要求履行各类型废弃物的收储处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服务范围及要求:服务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管理和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的要求,对西南分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收储,并按照法规要求进一步处置。本项目根据服务地点分为两个标包。服务商可兼投但不能兼中。
项目金额:预估总金额200万元整,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其中,标包一,170万元整,不含税;标包二,30万元整,不含税。
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成交单价和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3 招标范围:为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提供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理等配套服务。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包。标包一:四川地区危险废弃物收储处理服务;标包二:重庆地区危险废弃物收储处理服务。
2.4 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表所示,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025年危险废弃物收储处理服务内容清单(标包一:四川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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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废弃物类型及服务项目 |
单位 |
控制单价(不含税) |
备注 |
1 |
废矿物油(HW08) |
吨 |
2240元/吨 |
含后期处置费 |
2 |
含油沾染物(HW49) |
吨 |
18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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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废弃物运输费 |
趟次 |
1200元/趟次 |
含来回,额定载重≤5吨 |
1700元/趟次 |
含来回,额定载重>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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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服务覆盖四川全域,其中泸州、内江、自贡三地的工作量之和约占全年工作量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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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危险废弃物收储处理服务内容清单(标包二:重庆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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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废弃物类型及项目 |
单位 |
控制单价(不含税) |
备注 |
1 |
废矿物油(HW08) |
吨 |
3500元/吨 |
含后期处置费 |
2 |
含油沾染物(HW49) |
吨 |
24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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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废铅酸蓄电池(HW31) |
吨 |
1000元/吨 |
含后期处置费,年度产生量较少,不足1吨按1吨算 |
4 |
废弃物运输费 |
趟次 |
1400元/趟次 |
含来回,额定载重≤5吨 |
1900元/趟次 |
含来回,额定载重>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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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服务覆盖重庆全域,其中永川、大足、铜梁三地的工作量之和约占全年工作量60%以上。 |
备注:因服务商收储处理不完全造成的其他工作量,不再另行收费。
报价方式:投标人对所有控制单价进行整体下浮比例(%)报价,报价不能为0,且%前为整数,如10%、15%(算数相等视为等效数值,如10.0%等效10%,不因小数位数原因否决)。若报价为0%,或 %前为非整数报价(如10.5%、10.05%)或者有多个报价的一律视为非唯一报价,均做无效投标处理。结算时按照中标整体下浮比例计算得出的中标单价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最多保留2位小数。(标包一同标包二)
2.5 服务地点:标包一,四川地区;标包二,重庆地区。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为N:
当N≥3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当N=2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还有竞争性,如判定还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判定没有竞争性,则停止评审,此次招标失败;
当N=1时,停止评审,此次招标失败。
当综合得分一致时,价格得分排序靠前者优先;价格得分一致时,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标包顺序评审,若投标人在标包一中排名第一,则不被推荐为标包二的中标候选人。标包二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按综合得分高低依次顺延。
招标人按照管理权限及程序对中标候选人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有效期内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投标人具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其中核准经营方式至少包含收集、贮存资格。此外标包一投标人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含:HWO8(含代码900-214-08、900-249-08)、HW49(含代码900-041-49);标包二投标人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含:HWO8(含代码900-214-08、900-249-08)、HW31(含代码900-052-31)、HW49(含代码900-041-49)。
提供形式:有效资质清晰影印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公示信息截图。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③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条款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需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需提供2024年的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需承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7.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条款要求。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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