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勘探院强压实高应力储层改造测试一体化研究与应用
招标编号:ZY25-XJT15-FW022-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3 项目概况:近年来,塔里木油田取得天然气勘探的连续突破主要体现在深层-超深层油气资源的发现和认识。随着8000~9000 m 探井和评价井越来越多(博孜9 井、克深21 井、轮探1 井等),储层地质条件更加复杂,高应力区大斜度井/ 水平井也在陆续开钻(克深1002 井、迪探2 井等),储层改造技术仍需要持续升级、完善,从而为更深更复杂油气藏的高效勘探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地质条件决定了致密砂岩储层自然产能较低,需要通过缝网酸压、缝网压裂等储层改造手段来提高单井产量,实现效益开发。不同类型储层改造效果差异较大,制约产能的主控因素不清,常规压后评价手段(G函数、净压力拟合、试井解释等)更侧重于工程面,与地质结合不够紧密,综合地质、地质力学因素的储层改造效果评价技术尚未形成。为提高储层改造效果,深化地质认识,特开展塔里木油田强压实高应力储层改造效果评价技术研究,围绕勘探开发生产需求,针对前陆区碎屑岩和台盆区碳酸盐岩储层,解决传统评估方法与高应力地层不匹配及开发试井解释方法与地质模型脱节的关键技术瓶颈,攻关形成适应于超深复杂储层的开发试井解释和储层改造评估特色技术,服务高效开发与控水稳产工程。
1.4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
1.4.1.基于一体化的地质力学的储层地质资料再评估
1)地质、钻、测等多参数融合的储层缝网可压性评价方法研究
2)基于一体化的储层改造地质效果控制因素研究及再评估。
1.4.2.机理与施工曲线融合的储层改造效果综合地质评估
1)融合机理与施工曲线P-t响应的裂缝延伸规律解释评价
2)基于高频压力监测的压裂停泵曲线分析
3)强压实高应力储层改造后返排规律分析
4)机理、施工曲线与返排融合的储层改造效果综合地质评估
1.4.3.低效井原因分析及重复改造潜力评价
1)低效井储层可压性再评价
2)低效井压裂裂缝延伸规律分析与评价
3)储层改造低效井低效的主因分析
4)低效井重复改造潜力评价及措施策略
1.4.4.重点井、疑难井储层改造地质效果综合评价研究
1)重点井、疑难井甜点及缝网可压性再评价
2)重点井、疑难井裂缝参数解释与评价
3)重点井、疑难井地质-改造-测试效果一体化综合评价
项目研究工作量:基于一体化的地质力学的储层改造井地质资料再评估30井次,低效井原因分析及重复改造潜力评价15井次,重点井、疑难井储层改造综合评价15井次。 。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止 。
2.2 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类似项目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地质力学或储层改造研究相关科研项目2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承载合同内容页、含合同签订日期页的签字盖章页等)和结算资料(一份合同对应一张与之对应的结算发票或验收意见为一份业绩)。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地质力学或储层改造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近5年内,至少承担地质力学或储层改造相关的生产科研项目2项,并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或教授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③工作经验提供工作简历;④项目业绩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签字盖章页及研究人员列表等)扫描件。
3.4人员要求:研究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4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有2人为储层地质力学或储层改造或地质工程或油气田开发专业技术人员(以上符合一项均认可),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3年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简历等;②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等;③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5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最近三年(2022-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1)-(4) 提供截图,(5)-(7)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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