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施工期航标撤除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228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施工期航标撤除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本项目合同签订人为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由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1)负责编制撤除兴化湾风电场二期项目施工期6座航标(兴化风电L1-L2、兴化风电L4-L7)的通航保障方案和施工方案;
(2)负责包括向海事部门办理撤除6座航标的行政许可、施工许可和撤除后航行警告发布、海图改正公告等工作;
(3)负责撤除风电场二期项目施工期 6 座航标,撤除前后对现场水域分别进行扫测并提交扫测结果报告,将撤除后的6座航标运送至三峡产业园指定位置内存放。
2.2 服务期限
2025年9月16日-2025年10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航标施工或拆除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相关信息) ;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持有: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无2年连续亏损 ;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8月14日10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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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