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建设工程S356-SG6标项目经理部钢筋、商混、水泥采购招标公告(编号:MBEC-Z-2025-4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钢筋、商混、水泥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建设工程S356-SG6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建设工程S356-SG6标计量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筋、商混、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路线方案起自与西江路交叉处,接西江互通连接线,向南跨绕越高速三桥北接线、宁和城际(南京地铁S3线)右线、京沪(沪蓉)高铁、宁和城际(南京地铁S3线)左线、高旺河、规划渔火路(S508)、规划龙港路(板桥汽渡连接线)、规划步月路、石蹟河、规划林中路、规划锦文路过江通道交叉,止于苏皖省界驷马山河。路线里程约19.988km。
本合同段为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S356-SG6标,桩号范围K3+020~K5+200,长2.18km。路线起于渔火路互通主线桥后,起点桩号K3+020,向南依次与龙港路、双峰路等交叉,终点桩号K5+200。
技术标准及主要指标:本合同段断面采用主辅分离的断面形式,其中主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50km/h,主路双向四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结合道路建设条件以及沿线土地开发情况,采用全地面段(46.5米)与主线高架段(46.5米)两种断面形式。
S356-SG6标段工程范围为K3+020~K5+200,里程范围内拟建跨河桥梁2座、人行天桥1座、高架桥1座。其中跨河桥梁均为中桥,分别13m、20m的预制空心板结构,其中丁香河中桥桥跨布置为1×20m,跨越规划丁香河;延陵河中桥桥跨布置为3×13m,跨越规划延陵河。人行天桥位于桩号K3+125.244位置,桥跨布置为2×38.5m的连续钢箱梁桥。跨路高架桥为龙港路-双峰路高架桥,为预应力现浇连续梁桥,桥跨布置4×30+(35+50+35)+3×31.872+5×(4×30)+(35+50+35)+4×30m,跨越既有龙港路(绕城路)及双峰路(建成未通车)。
2.2招标内容:钢筋、商混、水泥,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筋(GJ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3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3.2商混(SH01、SH02、SH0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符合项目要求物资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3.3水泥(SN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商的授权;代理商与其授权的生产商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3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拥有年产150万吨旋窑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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