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钻井岩屑处置(第二批)
项目编号:CQYT2508-FWZBGK016-CPMC678-B11046950054227-380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钻井岩屑处置(第二批)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对第二采气厂2025年气田产能建设项目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岩屑(第二批)进行转移及集中合规处置,转移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属地生态环境局相关钻井岩屑集中处置制度。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长庆油田钻井泥浆不落地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及属地政府有关钻井岩屑防治规范、以及第二采气厂相关管理规定,所有岩屑转运车辆必须严格纳入GPS监控系统,保证拉运全过程可控。 项目估算金额14811000.00元。本项目需求服务商数量为1个。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项目完成的质量、进度和服务水平进行工作量调整。
2.2招标范围:对第二采气厂2025年气田产能建设项目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岩屑(第二批)进行转移及集中合规处置,转移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属地生态环境局相关钻井岩屑集中处置制度。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长庆油田钻井泥浆不落地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及属地政府有关钻井岩屑防治规范、以及第二采气厂相关管理规定,所有岩屑转运车辆必须严格纳入GPS监控系统,保证拉运全过程可控。2025年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地质部署调整后计划钻井104口,预计总投资费用为1481.1万元(包含HSE费用,不含税费)。井数、处置量均为预估量,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2025年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地质部署调整后计划钻井104口,预计总投资费用为1481.1万元(包含HSE费用,不含税费)。井数、处置量均为预估量,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2.5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集中处理厂为投标人自有,应取得钻井废弃物(岩屑)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或批复(环评取得6个月内可不提供验收材料),且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车辆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自卸重型卡车转运车辆至少5台,所有车辆配套GPS等监控设备。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办理废弃物转移手续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属地环保部门办理废弃物转移手续。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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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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