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采购教学物品及学生床铺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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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5-18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采购教学物品及学生床铺等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359,561.28元 | ||||||||||||||||
最高限价:1359561.2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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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包,信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采购教学物品及学生床铺等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清单)。 5.2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质保期:一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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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由于本项目涉及内容较多,安全、质量较为重要,单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难以充分竞争保质保量,为保障项目的充分竞争性及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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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图片和专业人员名单及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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