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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单一窗口移动端门户建设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单一窗口移动端门户建设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招标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招标编号: CG2025-WT-GK-FW-036-C01

二、项目名称: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5年单一窗口移动端门户建设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2,400,000.00元,其中包1人民币2,40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一)服务内容

包件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完成时间及节点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要求

包件1

1

单一窗口移动端门户建设开发服务

1

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

海关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二)行业类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应不低于60%。小微企业可直接参与本项目。

    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大型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需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比例和金额以及分包部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所占合同金额比例应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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