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独石化塔二期乙烯项目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视觉识别标识牌加工定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三个标段】,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招标范围: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环境识别系统手册》《独山子石化公司视觉识别管理程序》等规定要求完成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所有装置、部门、产品包装库房以及公共区域内的所有设备、安全、工艺、办公等各类标识牌的加工定作及现场安装服务标识牌;
2.服务地点:新疆巴州上库工业园区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现场;
3.标段划分:划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为PMT2+PMT5主项,暂估金额927.27万元(不含增值税);标段二为PMT3+PMT6主项,暂估金额778.79万元(不含增值税);标段三为PMT1+PMT4,暂估金额686.68万元(不含增值税)。兼投不兼中,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顺序开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参与以上各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开标顺序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上一标段中标人如果同时报名后面标段,即使排名前三名也不会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其中LDPE装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其他装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6.履约保证金:无;
7.材料供应方式:乙供;
8.吊车是否甲供:否;
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⑦.其他要求: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且不区分项目属性。即物资类招标项目,若投标人被纳入了工程和服务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也将被否决。。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项400万元及以上企业文化设计或者标识标牌制作的业绩(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明确金额,以所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6.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近(2022-2024)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企业文化设计或者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本项目以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带有姓名的合同和业主证明中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文字表述,其他称谓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资料提供形式:带有姓名的合同或业主证明;( 2025 年 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承诺书(投标文件《偏差表》中对此项无负偏离则视为已进行了书面承诺)
8.其他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提供承诺书(投标文件《偏差表》中对此项无负偏离则视为已进行了书面承诺)或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9.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需满足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或投标文件《偏差表》中对此项无负偏离则视为已进行了书面承诺。
10.其他方面的要求:①(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②(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③(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或投标文件《偏差表》中对此项无负偏离则视为已进行了书面承诺。
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资料提供形式: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备注:资格条件三个标段通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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