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FCG2025-048
项目名称:临平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用液氧及瓶氧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标项名称:临平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用液氧及瓶氧采购配送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平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用液氧及瓶氧采购配送项目 主要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应注明医用氧(空分、分装);②供应商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③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