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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5年度公办单位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5年度公办单位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DL2025000082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5年度公办单位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1731791.00元     4.最高限价:1731791.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5年度公办单位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供应商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如所投供应商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8.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投标人如提供外文资料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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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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