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Z-2025-06708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农业项目第三方机构技术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陈仓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农业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政策咨询服务 | 陈仓区农业项目1标段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宝鸡市陈仓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农业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工程政策咨询服务 | 陈仓区农业项目2标段产业配套设施及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陈仓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农业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2.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2《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宝鸡市陈仓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农业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陈仓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农业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存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8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3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8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3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下一篇 【平公资采2025832号】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石龙区高庄街道张庄社区水系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