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平衡测试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34-CG-250831233、SXMTZB2501F-1031(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本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平衡测试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831233、SXMTZB2501F-1031(F)),已由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支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18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晋水规发[2023]3号文件,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城县水务局《关于全面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阳水字[2022]99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需对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水平衡测试。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平衡测试项目:
标段(包)内容: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平衡测试项目。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现场开展测试工作并编制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水平衡测试报告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平衡测试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1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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